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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公告 | 鹤壁交警支队发布有关通行政策的公告
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 告
为全面落实公安部交管局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,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,积极推动清理全程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政策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通行政策公告如下:
一、便利通行货车类型:
除危险货物运输车、工程运输车以外所有货车。
二、便利通行路段范围:
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,其他道路在规定时间内均可通行。(城市核心区指第四条禁行范围)
三、便利货车通行时间:
每天货车通行时间为晚23时至早6时。
四、禁行范围:
(一)淇滨区禁限行范围及路段
华山路以东,衡山路以西,漓江路以北黎阳路以南 区域内。
(二)山城区禁限行范围及路段
泗滨街以北、东环线以西、汤河街以南、西环线以东区域内。
(三)鹤山区禁限行范围及路段
中山大道、鹤源路、鹤山街内
五、通行证办理:
确需在以上禁限行时段、路段通行的,可到交警支队服务大厅或网上办理通行证。
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1年5月20日